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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竞争格局下东盟对外贸易重构与应对策略研究
作者 | 李帆 韩哲 楚力铭
作者简介 | 李帆,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韩哲,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楚力铭,云南财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来源 | 《印度洋经济体研究》2025年第4期
摘要
随着中美战略竞争的持续深化,全球贸易格局与产业链体系发生深刻重构。东盟国家作为全球价值链的关键节点与中美经贸竞争的重要场域,其对外贸易结构呈现出从数量扩张到质量重塑的复杂转型过程。本文基于2018年至2024年东盟与中美两国进出口贸易数据,系统分析东盟国家出口结构的技术梯度变化和全球价值链嵌入模式的演化特征,揭示东盟国家在区域贸易再分配过程中的功能定位与路径分化趋势。中美关税博弈显著提升了东盟的出口替代效应,但这种替代效应高度依赖中国的中间品供给,呈现结构性与国别差异的特征。同时,东盟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嵌入方式逐步由低端加工型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转变,国家间产业升级路径呈现显著分化。此外,东盟国家与中国在区域价值链构建中展现出深度协同性,双方通过中间品贸易、产能合作和制度规则对接,形成了区域分工模式,为东盟在全球价值链中的韧性提升和稳定嵌入提供了制度支撑与产业基础。本文进一步将东盟国家根据制度适应能力和产业链功能演化分为四种类型,提出差异化的战略应对策略。研究结论有助于深入理解大国竞争背景下东盟贸易结构转型的内在逻辑,为东盟有效实现产业链升级、制度协同与价值链深度嵌入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参考。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深刻调整过程中,大国之间战略竞争的不断加剧引发了全球贸易格局的系统性重构。东盟(ASEAN)作为连接亚洲、太平洋与印度洋的重要经济枢纽,其在经济一体化、贸易协调以及地缘战略中的作用日益凸显,逐渐成为大国经济竞争的重要交汇点与政策博弈的关键区域。近年来,东盟国家通过深化内部经济合作,持续推进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建设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落地,不仅显著提升了区域内的凝聚力,也在全球供应链重构与区域经济规则演进中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中美战略竞争与贸易摩擦的持续升级,正深刻重塑全球经济与产业格局。2003—2024年,中国经济规模快速扩张,国内生产总值(GDP)占全球比重由4.2%显著提升至16.8%,对全球生产网络的重塑作用日益突出,尤其对东南亚区域生产布局产生了深远影响。美国则将“印太战略”视为强化其在亚太区域经济主导地位与供应链安全的战略手段,不断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经贸联系,以强化区域内的战略影响力。随着中美博弈进入深水区,东南亚区域逐渐成为全球产业链转移、供应链重组和战略协调的重要战略缓冲带与竞争前沿。
自2018年以来,美国依据“301条款”陆续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升级,涉及范围从传统制造领域逐步扩展至半导体、通信技术、新能源设备等高端技术领域。2024年,美国政府进一步提高中国电动汽车、光伏组件、锂电池等产品的进口关税,电动汽车税率一度达到102.5%,光伏组件关税加征比例高达50%,加大全球产业链调整力度。东盟国家在全球贸易结构重组中对美出口显著增长,尤其在机械设备、电子零部件与信息通信技术(ICT)等技术密集型产品领域增速突出,出口结构逐步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向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转型升级。与此同时,东盟国家与中国的经贸关系也逐渐向深层演化。以RCEP为代表的区域多边贸易协议,为中国与东盟在中间品贸易、加工制造、产业链协作等方面提供了规则保障。通过深化生产分工与共建区域价值链,双方构建了紧密互嵌的区域经济合作网络。
因此,深入分析大国经贸竞争背景下东盟国家对外贸易结构的调整路径与演化逻辑,对于准确把握全球贸易格局的变化趋势和区域产业链的重构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聚焦东盟国家在复杂博弈格局中如何实现贸易重构、产业升级与区域协同的应对策略。由于东帝汶于2024年11月才正式加入东盟,且尚未全面纳入区域贸易统计体系,本文分析所涉东盟国家为原有十国,不包括东帝汶。本文旨在阐明东盟国家在大国竞争格局下实现贸易结构重构与产业升级的内在逻辑,为区域经济体在全球贸易规则变化与产业链调整中的政策制定与战略布局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二、文献综述
随着全球经济政治格局变化,大国间的战略竞争已成为影响全球贸易体系的重要因素。特别是中美两国之间的经贸摩擦,从关税政策延伸至技术、安全和制度等深层领域,不仅重塑了双边贸易格局,也对全球供应链稳定和区域经济合作产生深远影响。已有研究围绕中美战略竞争下全球贸易格局变化、第三方经济体的经贸响应及东盟地区的产业与制度调整,逐步形成了多层次的研究视角。总体而言,现有研究成果集中体现了以下三方面特征。
第一,中美贸易摩擦作为一种深层次外部冲击,显著加速了全球产业链的空间重组和区域再布局。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Grossman & Helpman)指出,贸易摩擦作为一种外部冲击,将促使全球生产活动进行地理再配置,进而引发中间品与最终产品在全球空间的“避险性转移”。鲍德温(Baldwin)进一步强调,在全球价值链高度嵌套的背景下,大国政策变动常会引发区域间非线性替代效应,从而加速全球生产网络的空间重构。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跨国企业选址决策与供应链布局,促使全球产业链朝着“分散化”“区域化”和“风险规避”方向演进。尤其在半导体、生物制药等战略性产业领域,这一趋势表现更加明显。
第二,尽管东盟在中美经贸摩擦下实现了阶段性出口替代与产能承接,但现有文献普遍指出该替代效应存在结构异质和路径依赖。如Hayakawa(2024)认为,越南对美出口商品中超过一半与美国对华加税清单重合,呈现“机会型嵌入”特征,而马来西亚、新加坡的替代效应则相对有限。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替代效应受到东盟国家对中国中间品依赖限制,难以实现产业链闭环。此外,越南的出口扩张高度依赖外资布局与订单转移,本地技术吸收能力不足,制约其持续增长潜力。东盟在贸易结构重塑过程中尚未真正摆脱外资主导与中间品依赖的路径锁定,产业嵌入的深度与自主性仍有待提高。
第三,东盟国家的对外贸易结构调整已超越简单替代,体现出产业链功能、技术含量与制度嵌入的深层重构趋势。近年来,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等多个东盟国家的制造业出口逐步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机械设备、电子零部件等技术密集型产品转型,产业升级趋势显现。同时,东盟国家积极参与RCEP、推动区域产业链的协同分工,逐步降低对中美单一市场的过度依赖,增强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在半导体等关键产业网络中,新加坡已稳固处于全球核心节点,而越南、马来西亚等国也在封装测试等环节形成明显的技术嵌入优势。此外,ICT基础设施和数字经济发展,显著提高了东盟国家出口结构的复杂性与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综上可见,现有研究从多维角度揭示了中美战略竞争背景下东盟贸易结构的变动路径,为理解大国博弈对区域经济体影响提供了重要参考。然而,随着大国博弈日趋复杂,贸易替代的可持续性与产业链本地化嵌入等问题逐渐凸显,东盟国家面临的结构调整任务也更加多样。特别是在中间品环节的动态演化、东盟内部结构差异与应对策略等方面,仍有深化空间。基于此,本文在吸收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聚焦中美关税博弈下2018年至2024年东盟国家贸易规模及结构变化,研究东盟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位置的演变趋势及其产业升级路径,呈现东盟在大国竞争格局下角色调整,为区域经济体应对复杂外部环境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三、大国关税博弈进展与东盟国家角色调整
在中美战略竞争持续升级的背景下,关税政策已经成为重塑全球贸易格局的重要工具。2018年以来,美国陆续对中国商品加征多轮关税,引发全球供应链的结构调整。作为中美两国的重要经贸伙伴,东盟国家在应对外部冲击过程中展现出口规模调整、贸易结构优化、产业链重组等多重反应。
(一)中美关税博弈演化进程
自2018年3月美国依据“301条款”对中国发起首轮关税调查以来,两国之间贸易摩擦迅速升级。至2024年底,美国已累计对超过6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关税,涉及商品类型从低附加值初级产品延伸至高技术终端产品,最高税率超过100%。特别是在2024年特朗普政府重新执政后,新能源汽车、光伏组件、半导体设备、电池等战略性高科技产品成为高关税清单的重点,加速了“选择性脱钩”趋势。
2025年2月至7月,中美关税博弈进一步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升级期(2025年2—4月)。2025年2月1日,美国以“芬太尼责任追溯”为由,对中国全部进口商品征收10%的额外关税,3月初税率上调至20%。4月2日,美国进一步对大多数中国商品追加10%~50%的“对等关税”,其中电动车、电池等战略性产品平均税率高达145%。中方亦采取对等措施,对美国高度依赖中国市场的玉米、大豆和高端医疗设备等商品加征平均超过125%的关税。这一阶段美国启动全面征税,两国之间无谈判机制,对重点品类进行惩罚性征税,标志着中美关税战进入全覆盖、低协商的高烈度对抗态势。
第二阶段,战略缓和期(2025年5月)。为缓解全面对抗带来的产业链冲击,5月12日双方签署“90天暂缓升级协议”,美国将针对中国商品的统一税率降至平均30%,中国亦将反制税率调降至10%,并暂停增加新的税目。同时,美国宣布对钢铝和汽车零部件等商品实施可浮动税率机制,并倡议将此“互惠条款”制度化,促进与其他国家构建双边贸易框架。这一阶段中美对话空间重启,美国启动豁免机制,意图通过差别化安排,为其构建安全贸易网络创造谈判空间。
第三阶段,策略分化期(2025年6月起)。美国贸易政策在此阶段明确转向差别化策略。6月23日,美国发布“关税分级国别清单”并动态调整。7月4日白宫进一步颁布“互惠关税行政令”,从8月1日起对未签署贸易协议国家实施10%~70%的浮动税率,并特别启动针对东盟国家的原产地审查和反规避调查。分化策略表明美国试图将中美直接贸易冲突的压力转嫁至区域层面,东盟国家成为重要的政策压力传导目标。
(二)东盟国家在中美关税博弈中的角色转换
在中美贸易冲突背景下,东盟国家逐渐由被动接受冲击的外部响应方转变为主动调整贸易结构、积极融入全球价值链的战略参与者,具体体现在三个相互叠加的角色身份上,即替代者、承压者与选择者。
第一,替代者角色。出口结构的替代与增长。随着中国对美出口受高关税政策影响而出现下滑,东盟国家在相关商品品类出口中出现显著的结构性替代现象。如图1所示,2018年至2024年期间,中国对美出口年均降幅达3.2%(右轴),而同期东盟国家对美出口整体呈现稳定增长趋势(左轴)。尤其是越南、柬埔寨和老挝的增长率分别高达18.59%、22.51%和34.05%。进一步的商品结构分析显示(见图2),东盟对美出口增量主要集中在家具、电子组件、服装等传统由中国主导的出口领域,其出口扩张并非源于整体竞争力提升,而是更多体现为“结构性接替”中国所释放的市场空间。东盟贸易增长深度嵌入于中美贸易冲突的结构性转移之中。
第二,承压者角色。美方差别关税政策的次级承压区。东盟成为美国关税政策差别施压的主要目标区域之一。表1具体呈现了东盟十国面临美方关税施压的差异化状况。其中,柬埔寨、泰国、老挝与缅甸四国对美出口依赖度高、出口产品集中于敏感品类(如服装、木材等),且在原产地监管、制度透明度等方面存在短板,被列为高风险“惩罚组”,拟征税率超过36%。文莱和马来西亚虽然在敏感产业上有所涉足,但具备与美谈判潜力,暂未触发系统性信任危机,拟税率集中为25%。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越南三国通过双边对话与采购承诺换取税率下调;例如越南在与美方签署协议后,其电子与纺织品类税率由原计划的40%降至20%;印尼则在承诺扩大对美商品采购后,税率自32%下调至19%。而新加坡因制度环境和技术能力突出,被列为“豁免组”。这种差别化施压策略显示,美国正试图将贸易治理压力制度化并转嫁至区域层面。
第三,选择者角色。东盟国家的战略选择空间与路径分化。面对中美制度竞争和贸易规则分化的外部环境,东盟各国基于自身制度适应能力、贸易结构及战略偏好,在贸易路径选择上逐步显现差异化趋势。制度完善、出口依赖集中且产业基础雄厚的国家(如新加坡、越南)主动与美方开展双边协议谈判,构建明确的市场准入安排,以降低不确定性。制度能力中等且出口结构分散的国家(如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则更倾向于保留策略弹性,维持政策模糊性,在中美之间寻求战略回旋空间。制度能力不足、透明度较低的国家(如柬埔寨)则因缺乏制度回应能力,被美方纳入高监管范围,面临较高的结构性风险。
中美关税博弈已从双边直接冲突发展为深刻影响东盟地区贸易格局与价值链重构的重要外部冲击因素。东盟国家的角色逐步由单纯的外部响应转为主动参与全球价值链结构重组的战略行为者。东盟国家在贸易替代、制度承压与战略选择方面呈现分化趋势,不仅反映中美贸易政策的区域传导效应差异,也体现出东盟自身在全球贸易体系中日益凸显的主体性和战略性。
四、东盟对外贸易结构变迁逻辑
在中美竞争加剧与关税战持续升级的背景下,东盟国家的对外贸易结构正在经历由数量扩张向质量重构的深层转变。本部分从产品结构与价值链嵌入模式两个维度出发,系统刻画2018年以来东盟国家对外贸易结构的动态演化趋势,揭示其在全球供应链的嵌入模式变化。
(一)出口产品结构的技术梯度与产业升级路径变化
近年来,受中美贸易摩擦与全球供应链重组双重影响,东盟国家的出口产品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不仅表现为技术密集度的持续提升,也呈现出国家间功能分化与分工升级的不同路径。
1.技术梯度的变化
从技术密集度来看,东盟整体的出口结构逐渐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升级。依据OECD技术强度分类框架及ISICRev.4—HS2017映射标准,对2018年至2024年东盟国家出口产品的分析表明(见图3),产品出口结构变化具有异质性。
老挝出口高度集中于低技术产品,2023年出口占比为51.42%,产业结构仍以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短期内产业升级能力有限。柬埔寨虽也以低技术产品为主,但在高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已显增长,2023年达15.55%,呈现升级趋势。文莱、印度尼西亚维持在中低技术产品出口为主,但中高技术产品出口占比也呈增长趋势,2023年分别达到17%和11%左右。菲律宾、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在高技术出口占比上表现突出。2023年,菲律宾高技术产品出口占比达68.45%,新加坡为58.02%,马来西亚为50.68%,显示出三国在电子制造、医械和通信设备等领域具备较强竞争力。泰国和越南的高技术产品占比稳步提升,2023年分别达到34%和48%,已在中高端电子、电气设备和机械制造领域逐渐取得分工优势。总体来看,东盟出口技术梯度结构正在重塑,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已进入高技术驱动阶段,越南、泰国稳步迈进,文莱、印尼升级略慢,老挝、柬埔寨、缅甸等国仍处于初级阶段。
2.产业升级路径分化
除技术梯度演进外,各国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功能路径亦呈现出显著分化。借助经济复杂度指数(Economic Complexity Index,ECI)这一衡量国家出口品类多样性与知识密集度的综合指标(Hidalgo & Hausmann,2009),可进一步识别其产业能力与路径依赖。ECI较大的国家在全球经济中处于领先地位,具备更多的创新能力和经济韧性,反之则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如图4所示,2018年至2023年间东盟国家ECI值分化趋势显著。新加坡始终位居东盟首位(2023年达2.52),体现其在高技术产品制造与服务嵌套方面具备高度复杂性与结构稳定性。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和越南处于中等复杂度水平,其中越南ECI稳步上升,从2018年的0.16增至2023年的0.35,显示其产业多样性和附加值能力正在提升。菲律宾和泰国则出现一定波动,表明其制造升级仍受内外部约束。相比之下,印度尼西亚、老挝、缅甸、柬埔寨与文莱的ECI值整体偏低,2023年分别为-0.24、-0.58、-0.98、-0.33和-2.5,反映出其出口结构依然集中于初级产品或低端加工,缺乏技术扩散与产业延展能力。总之,东盟国家对外贸易结构正在由低附加值品类向高附加值领域拓展,但国家间升级路径显著分化。部分国家(如新加坡、马来西亚)已基本实现向“创新导向”转型,另一些国家仍处于“成本比较优势”主导的阶段。在全球供应链持续重组背景下,出口结构与产业功能的协同演进,将成为决定东盟各国未来价值链地位与增长韧性的关键因素。
(二)全球价值链中的嵌入模式演变
除经济复杂度外,出口结构的升级更深层地体现在全球价值链(GVC)中的嵌入模式变化。具体而言,不同国家在GVC中的参与层级决定了其附加值获取能力与抗风险能力。为精确量化各国的全球价值链参与情况,本文参考Koop-man等(2010)提出的GVC参与指数计算方法,得到东盟国家制造业的前向嵌入度、后向嵌入度和GVC参与度。GVC参与指数从整体上衡量了一国某产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深度和分工地位,前向嵌入度越大表明一国某产业处于国际分工地位越高,在技术或资源上具有上游优势;后向嵌入度越高表明该国该产业越依赖进口中间品,以加工组装为主。因数据可得性,本文测算了2018年至2020年东盟各国制造业的GVC参与度,详见表2。数据来源于OECD的TIVA数据库,其中制造业行业的选取参考王庆年等(2023)学者的研究,在TIVA的45个行业中选取17个制造行业。
东盟各国在全球价值链(GVC)中的嵌入模式表现出不同的产业结构和竞争优势。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在前向与后向嵌入两个维度上均处于东盟前列,2020年三国的GVC总参与度分别为0.78、0.79和0.77,均超过0.77,且前后向嵌入度结构相对均衡,体现出其在全球产业链中已具备多环节参与能力,属“双向型深度嵌入”国家。马来西亚依托其在半导体封装、电子制造和化工中间品生产方面的成熟产业基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前向嵌入度(0.41)和后向嵌入度(0.37)相近,表明其既是全球制造链中重要的中间品供给者,也大量依赖进口高精度元件与设备开展精密加工,其产业协同与升级能力在东盟中处于领先位置。新加坡则在高技术服务与高端制造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其后向嵌入度(0.46)在东盟国家中居首,表明其对高端中间品和资本品的依赖较强,且通过再加工与服务嵌套形成高附加值出口,如生物医药、精密仪器、ICT等领域。同时,得益于其开放型制度环境和高水平的国际规则适应能力,新加坡在全球贸易治理中亦具备较高的议价能力。泰国凭借其在汽车组装、家电制造和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深厚基础,构建起区域性的制造枢纽角色。其前向(0.40)与后向(0.37)嵌入度也维持高水平,显示其在上下游环节均有显著参与。这种“双向对接”结构使泰国不仅能够承接来自中国、日本等国的中间品输入,也能将其加工后产品出口至欧美和区域市场。上述三个国家的GVC参与结构反映出它们已成为区域价值链垂直分工的关键节点,不仅在制造端具备较强的功能完整性,也在制度响应和贸易谈判中拥有相对更高的战略主动权,具备迈向高附加值产业的潜力。
文莱、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则在GVC中展现出强烈的“资源型前向嵌入”特征。2020年三国的前向嵌入度分别为0.41、0.52和0.47,均明显高于其后向嵌入度,说明其出口结构中以初级产品或中间品为主,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方式以资源或初加工输出为核心。文莱主要依赖于石油、天然气及其衍生品的出口,其制造业基础薄弱,后向嵌入度在东盟中最低(0.25),反映出其尚未形成有效的进口加工体系,GVC嵌入更呈现出单向出口依赖特征。其出口的中间产品大多用于其他国家的能源输入或基础工业原料,未能有效带动本国产业协作升级。印度尼西亚则在矿产资源、棕榈油与初级金属冶炼等领域具有广泛对外输出能力。其前向嵌入度在东盟最高(0.52),说明其作为全球中游加工与基础资源供应方的角色较为稳固,但由于加工深度不足、工业体系不完整,其后向嵌入度始终偏低(0.17),限制了其制造业产业链的拓展空间。菲律宾尽管电子产品出口占比较高,但主要集中在中低端电子组件、封装与基板材料等,其前向嵌入度(0.47)远高于后向嵌入度(0.27),表明其更多扮演的是“零部件供给者”而非“整机生产者”角色,其高附加值制造能力尚未成型。资源型前向嵌入模式显示出上述三国的价值链参与方式相对单一,出口结构对外依赖度高,自主可控性较弱,若未能实现向加工深度和产业延链方向发展,可能长期固化在低附加值的价值链初级环节,产业升级尚未完成。
柬埔寨、老挝与缅甸三国的GVC嵌入水平整体较低,前向与后向嵌入度均不足0.35,总参与度也长期维持在0.63–0.66之间,属“低度嵌入型”国家。这类国家多以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如成衣、鞋类、家具等,工业基础薄弱、技术能力有限,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方式以“外资主导+低端加工”为主要特征。柬埔寨出口结构高度集中,2024年对美出口中服装与鞋类占比超过45%,GVC后向嵌入度虽有小幅提升(2020年为0.34),但前向嵌入度始终低位(0.30),说明其尚未形成稳定的中间品供给能力,仍处于被动嵌入的边缘位置。老挝与缅甸的前后向嵌入度均处于东盟末位,产业结构更为初级,出口产品仍以木材、农产品、纺织品为主,缺乏有效的工业承接能力与制度对接机制。此外,这类国家在基础设施、营商环境和外资吸引力方面也存在明显短板,难以形成区域价值链内部的有效节点。“低度嵌入型”国家在全球贸易重构背景下最容易受到边缘化冲击,尤其在中美制度竞争加剧、非关税壁垒抬升的背景下,缺乏原产地合规能力和制度应变机制,可能在贸易体系中持续处于低参与、低议价能力的被动状态。
越南属于典型的“加工型后向嵌入”国家,其后向嵌入度在东盟国家中最高,2020年达到0.54,而前向嵌入度仅为0.28,两者差距显著。这种结构说明其制造业深度严重依赖外部中间品输入,主要承担终端组装、加工与出口的功能。近年来,越南在电子组装、纺织成衣和消费电子领域出口快速增长,但核心环节如IC设计、主控芯片、模组封装等关键中间品仍严重依赖进口,尤其来自中国、日本和韩国。这种以“高输入—低内嵌”为特征的制造路径,使越南成为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的主要承接地,但其出口附加值率整体仍偏低。例如,据OECDTiVA(2021)数据显示,越南制造业出口中本地增加值比例仅为45.54%,低于泰国(62.90%)和马来西亚(63.11%)。“加工型后向嵌入”国家面临的核心挑战是如何从“接单组装”向“自主研发”和“价值链跃升”过渡,否则将长期处于易替代、高竞争的低端制造位置。
五、东盟与中国贸易共建区域价值链
自2018年以来,全球价值链体系进入新一轮调整周期,呈现出区域化趋向与功能再分工并行的重构态势。在此背景下,东盟国家作为中美两大经济体间的关键中介节点,其对外贸易结构呈现出显著新特征:一方面,东盟对美国出口规模持续扩大,出口产品呈现出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与技术密集型升级的趋势;另一方面,东盟国家通过深化与中国在中间品贸易、产能对接与规则互通等领域的协作,持续嵌入区域价值链分工网络,在多边分工体系中逐步形成双向深度参与模式。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国家在中间品贸易中的互嵌关系不断加深。表3汇总了2018至2024年间中国对东盟主要中间品出口变动情况,涵盖食品工业原料、初级原材料、工业燃料与资本性零部件。2024年,东盟从中国进口的中间品总额已达到3091.55亿美元,占东盟进口总额的23.28%,较2018年增长78.63%,年均增速达10.15%。在区域价值链中,中国主要承担上游中间品供给与生产性投入角色,东盟国家则逐步强化其终端产品组装、功能加工和出口转化等中下游环节功能,体现出区域内高度协调的生产性互嵌关系(Han,2019)。这种贸易格局与Baldwin(2016)提出的“亚洲工厂(Factory Asia)”范式高度契合,强调区域间在价值链不同阶段的功能性协作与共生发展。中国在多个行业的中间品供给能力成为东盟制造体系的重要支撑,而东盟国家则以自身劳动力、区位与制度优势,承接中游加工与终端组装任务,促进区域制造体系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协同跃升。
从国别结构来看,近年来东盟主要经济体自中国进口中间品的规模显著增长,呈现出产业耦合加深、功能分工明晰的趋势。2024年,越南自中国进口的中间品总额达到1088.30亿美元,较2018年的539.66亿美元增长超过102%,表明其制造业扩张与对美出口增长过程中,中国中间品在关键工序上的功能性嵌入不断深化。特别是在电子组装与机电产品等高附加值行业,中国提供的电路板、显示模组、电机元件等核心部件已成为越南出口成品的重要技术基础。马来西亚表现出类似趋势。2024年从中国进口中间品总额为453.94亿美元,其中硅晶片、封装材料和自动化设备等构成其半导体产业链上游的关键投入,占比超过60%。已有研究指出,马来西亚对美出口终端产品中,约三分之二可溯源至中国产零部件,说明中马在高技术制造业中已建立起稳定的垂直分工路径(Zhang & Li,2025)。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亦显示出中间品进口的持续扩张。2024年,菲律宾中间品进口额达235.16亿美元,较2018年增长43.12%;印度尼西亚同期从241.87亿美元增至413.71亿美元,增长71.05%。二者在电子组件、机械设备等领域的加工与装配能力提升显著,而这一过程显然建立在对中国高技术中间品持续获取的基础上,体现出区域内功能互补型产业协作的深化。柬埔寨虽仍以轻工制品出口为主,但其中间品进口年均增长超过15%,2024年总额达105.89亿美元,较2018年增长134.95%。这表明其正由传统劳动密集型加工模式,逐步向组装导向的制造业过渡,体现出价值链上移的初步特征。新加坡则作为东南亚高附加值制造与服务枢纽,2024年从中国进口中间品280.13亿美元,主要集中于ICT设备、医疗器械与精密零部件,展示出其在区域价值链中的技术节点地位。
图5展示了2018年至2024年间中国对东盟国家出口中关键零部件(印刷电路板PCB、集成电路IC、自动化设备等)的占比变动情况。从图中可见,马来西亚在集成电路的进口上遥遥领先,于2023年达到峰值,越南与菲律宾在印刷电路板、集成电路和自动化设备进口比例亦持续上升。反映出这类国家正通过“中间品输入—终端产品出口”路径嵌入国际分工体系,并逐步在全球电子制造与精密组装领域建立本地优势。而文莱、老挝等国对关键中间品进口水平低且波动较小,反映其制造能力相对有限,尚未形成嵌入区域价值链的产业支撑条件。
此外,东盟对中国的出口也呈现出稳步增长态势,且出口结构中中间品与功能性部件所占比重不断提升。以越南为例,2024年其对中国出口额达986.78亿美元,较2018年增长54%以上;马来西亚则从632.05亿美元增至1105.50亿美元,反映出双边贸易中电子类与高技术产品比重持续上升。泰国、新加坡等国对华出口亦表现出结构性协同增强趋势。进一步观察HS编码重合性可发现,2024年东盟对美出口前十大商品类别中,有九项同时出现在中国对美出口的前二十位品类中,包括电气设备(HS85)、机械设备(HS84)和精密仪器(HS90)等关键行业。这种产品结构的高重合度表明,东盟并非在中国产品“退出”基础上进行替代式进入,而是在中国中间品持续溢出的基础上,实现了区域分工协同与功能性嵌套参与(Vertically Integrated GVC Participation)。
正如Athukorala(2021)所指出,当前全球生产体系正呈现“终端多样化、核心集约化”的结构调整趋势。在此格局中,东盟通过构建中间品进口与终端产品出口之间的协同路径,进一步提升区域制造系统的整体效率与适应能力;而中国则凭借强大的中间品供给与制度型配套,扮演着区域价值链中的“关键支撑者”角色。这种贸易互嵌关系不仅提升了区域制造网络的集成度,也为构建更具韧性与协同优势的区域价值链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制度和规则层面逐步对接
在全球多边贸易机制区域再组织与规则多元化进程中,中国与东盟通过多层次制度安排构建起稳定的贸易规则协调机制,推动区域价值链从要素流通走向规则共建,实现制度和规则层面逐步对接。当前RCEP与中国—东盟自贸区(ACFTA)已成为双方制度合作的重要支柱,为双方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与规则协调机制。
首先,RCEP所确立的原产地累计规则、关税减让与贸易便利化规则,大幅降低了区域内跨境中间品流动成本,强化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区域价值链上的协同配置。根据RCEP协定,越南对中国91.3%的农产品取消关税,中国则对越南92.6%的农产品实行零关税。这种双向减让模式为两国乃至整个中国—东盟区域贸易协同创造了巨大空间。该协定确立的原产地累积机制允许企业在多个成员国间累计生产环节,有效放大了中间品“区域产地身份”效应,提升了跨国组装与加工活动的收益率。截至2024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已达9823.40亿美元,连续五年互为最大贸易伙伴。RCEP提供的制度性贸易基础被认为是推动区域贸易快速恢复与扩展的关键机制。尤其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中越双方签署的《加强产供链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提出将依托RCEP框架,在贸易通关、投资便利、关键行业规则衔接等领域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机制,不仅为双边产业链协作提供制度支持,也为区域层面制度对接向纵深推进“提供支点”。
其次,中国—东盟自贸区(ACFTA)3.0版谈判已于2025年初实质性完成,拓展了在数字经济、绿色贸易、供应链互联互通、技术标准对接等新领域的制度协调空间。与RCEP强调贸易自由化不同,ACFTA3.0更关注政策协调与制度创新机制的升级。例如,围绕电商监管、可持续认证、智能物流平台等议题,中方与东盟多国启动了多轮规则磋商。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中方推动“政策叠加型枢纽”建设试点,成为东盟企业制度落地合作的“过渡区”。2025年4月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上,马来西亚、柬埔寨、新加坡等国企业已通过设立投资机构与品牌转化项目,开启从“展品向商品”转型、从“单向出口”向“平台协作”跃迁之路。
再次,制度互嵌进程还体现在中国与东盟多个成员国之间双边经贸规则协调的实质性推进上。例如,2022年6月,中国与新加坡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及《关于促进绿色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24年6月,中国与马来西亚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数字基础设施与绿色投资合作谅解备忘录》,推动在绿色金融标准、碳交易平台、清洁能源认证等方面开展规则对接工作。此外,中国与印度尼西亚、越南、柬埔寨也已签署了两类备忘录。
总之,随着RCEP和ACFTA联合推进,以及双边经贸规则加速对接,中国与东盟已迈入制度型合作的新阶段。在中美贸易博弈的大背景下,这种制度协同不仅为双方的经济合作赋予了预期稳定性,还为区域供应链的抗压性和韧性提供了新支撑。
(三)企业层面的深度合作
在企业层面,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已逐步建立起以制造协作、资本联动、技术合作为核心的多层次合作网络。2024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同比增长12.6%,投资重点集中于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等,投资行业覆盖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多个领域。中国在东盟外资结构中的地位持续上升,已经成为第二大外资来源国。
从投向结构来看,马来西亚、越南和泰国是中国企业布局东南亚的重要目的地,尤其在电子制造、清洁能源、ICT等领域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跨国协作链条。根据中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对越南的投资增速明显,其中大量资金流向了ICT和制造业等领域。如晶科能源在越南北江省建立的7GW光伏组件基地。自2018年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后,晶科通过在越南设厂,规避贸易壁垒。同时,得益于北江省成熟的产业集群,晶科获得了玻璃、铝边框等关键原材料的供应,显著降低了物流成本。到2023年,该工厂的实际产能已达9.2GW,占晶科全球组件产能的15%,成为最大海外生产基地,出口量的80%销往美国,助力晶科在全球市场的布局。该项目还引入了N型TOPCon电池技术,提升了当地生产环节的技术水平,同时通过本地供应链配套与自动化改造,缓解了劳动力与能源成本上升的压力。这种以“高技术产线”+“本地资源”的布局模式,正成为中国制造企业“走出去”的典型路径之一。
与此同时,来自东盟国家的企业也在不断拓展在华布局。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已成为中国吸引东盟投资的重要来源地,特别是在金融、绿色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表现活跃。以新加坡为例,2023年其对华投资存量达1348.3亿新元,是中国第二大东盟投资来源国。新加坡企业在华投资结构呈现出多元化趋势,涵盖商业地产、绿色经济、金融服务与消费品等板块。例如,凯德投资(CapitaLand Investment)通过设立人民币母基金,投资于中国商业园区与长租住房,首期金额高达50亿元人民币,新加坡主权基金GIC亦持续深化对中国绿色能源与科技消费企业的布局,逐步形成以长期资本、本地化管理为特征的组合型投资模式。
企业层面的互动合作已成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重要支撑。在RCEP规则协调与区域价值链重塑的背景下,双方在制造业领域形成了“上游—中游—出口”式的结构化分工体系。中国依托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和设备制造等上游能力,为区域制造网络提供核心支撑;东盟则通过承接中下游的组装、加工与物流环节,提升了对全球市场的供给能力。在电子、消费品与机械制造等领域,双方企业通过上下游协作,正逐步实现从单一贸易往来向区域价值链协同建设的转变。这一合作结构不仅提高了企业跨国运营效率,也在全球价值链区域化重构的趋势下,为中国与东盟间构建更稳定、更有韧性的产业生态系统提供了支撑。随着企业间的互补能力增强与制度合作深化,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关系正朝着更高水平的“协作型”模式演化,为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注入新的动能。
六、东盟对外贸易结构重塑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在中美博弈加剧与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大背景下,东盟各国的对外贸易结构正经历深刻重塑。尽管部分国家在出口规模与产业链嵌入层级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整体仍处于较低附加值环节,面临外部不确定性增强、内生能力不足和制度适应性差等多重挑战。随着各国在全球产业分工中角色日益分化,东盟整体表现出结构性转型与路径差异化的趋势。
(一)东盟国家面临的主要挑战
1.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剧
东盟国家同时嵌入中美两个大国经济体系,需应对不同规则体系的叠加与冲突,尤其在原产地规则、环保标准和技术监管方面,不确定性显著增加。例如,美国针对越南、马来西亚等高度依赖中国中间品出口的国家加强原产地审查程序,这导致相关企业面临额外的合规成本与贸易风险。此外,美国的“对等关税”政策与差别化征税措施进一步加剧了出口的不确定性,如柬埔寨与泰国被美方列为“惩罚组”,面临高达36%的关税,贸易环境进一步恶化。
2.内生能力不足的瓶颈制约
东盟部分国家仍严重依赖外资主导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自主技术和产业升级能力不足。越南出口中外资企业贡献占比超过70%,①高度依赖外资主导的制造模式,本地企业在研发设计、品牌创建方面的参与度有限。此外,菲律宾、印尼等国家在技术研发、技能培训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不足,长期处于“贴牌制造”与加工环节,难以实现真正的产业链跃升。
3.出口偏重低附加值加工环节
尽管东盟国家出口总量增长迅速,但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定位仍以加工组装和初级制造为主,与中国出口产品结构高度重合,且处于价值链末端。例如,菲律宾出口的电子产品主要依赖进口的中国产核心部件,本地制造业能力仍以OEM为主,缺乏自主技术驱动。即使产业能力较强的新加坡与马来西亚,也多集中在封测与后端工序,难以向产业链前端的设计、品牌和高端研发环节迈进。
(二)东盟国家对外贸易转型的风险
根据各国在产业基础质量、制度适应能力与全球价值链参与度上的差异,结合最新美方关税施压分类,可将东盟国家的贸易转型路径划分为四种典型类型。
1.制度升级者:新加坡(豁免组)与马来西亚(观察组)
该类国家具备成熟的产业体系与较强的制度适应能力。新加坡作为豁免组国家,制度环境稳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后向嵌入度达0.46,长期位居东盟首位,其在生物医药、精密仪器与ICT等高附加值产业中具有深度参与能力。凭借良好的合规环境与高标准制度框架,新加坡不仅与美国、欧盟等经济体保持广泛制度对接,还积极参与RCEP和CPTPP等区域制度建构,并在数字经济、绿色贸易等新兴领域发挥规则塑造作用,制度嵌入优势明显。马来西亚在半导体封测、精密制造等高技术领域占据关键地位,2024年其对美出口中半导体相关产品占比达46%,显示其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尽管仍存在外资依赖、芯片设计能力薄弱等问题,但随着“2030国家产业蓝图”的推进,马来西亚正通过政策工具推动制造业向高附加值环节升级,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功能定位逐步前移。
2.战略型竞争者:越南与印度尼西亚(谈判组)
越南和印度尼西亚通过积极对美谈判,成功降低了关税压力,在区域竞争中具有一定战略回旋空间。越南是近年来东盟内部参与全球价值链最为活跃的国家之一,其后向嵌入度在2024年已居东盟前列。在电子装配、机械制造、纺织等领域,越南出口规模迅速扩大,成为全球制造网络中的关键节点。但“高参与、低主导”的外资依赖模式限制其进一步升级。印尼尽管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与区域影响力,在资源加工领域具有优势,但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功能层级较低,尚需通过制度改革与产业升级实现更高层级的参与,以避免陷入低附加值陷阱。
3.犹疑型过渡者:菲律宾(谈判组)与泰国(惩罚组)
此类国家虽在部分传统产业或中间品制造环节中具备一定基础,但在制度转型与产业升级方向上呈现出不确定性,存在路径摇摆与政策失配风险。菲律宾虽成功将拟征税率下调至19%,但其在电子制造领域仍高度依赖外资,且本地企业参与度有限,产业链自主能力不足。泰国的价值链参与度高达0.77,展现出较强的制造基础与双向嵌入能力(前向0.40,后向0.37),尤其在汽车、家电等领域具有区域优势。但高附加值产业发展乏力,技术升级路径模糊,加之政策延续性不足,使得其结构转型处于“犹疑期”,易受外部冲击影响。
4.边缘化国家:文莱(观察组)、柬埔寨、缅甸、老挝(均为惩罚组)
该类国家面临最为严峻的结构性约束,表现为产业结构单一、制度适应能力低与价值链嵌入层级浅,存在被区域发展主线“边缘化”的风险。文莱虽拟征税率为25%且GVC参与度达0.59,但其经济严重依赖油气资源,缺乏制造能力与技术基础,产业结构单一,制度改革力度不足,面临资源型依赖的“结构锁定”。柬埔寨高度依赖服装、鞋类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对美出口结构中规避性转口比重较高,缺乏本地制造能力与技术标准支撑。2024年已被美国列为贸易审查重点国,面临关税上调与原产地溯源压力,贸易可持续性受到挑战。缅甸、老挝则处于更为边缘的位置,其产业以原材料、农林产品或低附加值轻工制品为主,制造业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足,GVC参与多为间接或低效嵌入,制度建设滞后,缺乏有效的产业链承接能力。
(三)应对策略建议
在全球价值链重构与大国博弈持续深化背景下,东盟国家对外贸易转型不仅面临外部环境的规则重塑,也亟须内部发展逻辑重构。考虑到东盟国家在制度适应、产业基础与嵌入层级上的异质性,应根据不同国家类型设计差异化政策策略,以实现区域协同背景下的价值链跃升与制度效能提升。
第一,制度升级者国家(新加坡、马来西亚)应持续推动高端技术研发与自主制造能力建设,深化与全球主流经济体的制度协同,增强高端产业的自主可控能力,减少对外依赖。首先,重点加强技术标准与国际制度对接,特别是在绿色贸易、数据治理、数字支付等新兴领域,推动与中、美等主要经济体的规则对接,提升制度软实力,增强在国际贸易中的议价能力。其次,推动自主可控的高端制造链条构建,设立国家级产业协同平台,降低对外依赖风险,增强产业链的自主性和安全性。此外,深化与中国及东盟国家的创新合作机制,推动区域创新试验区、联合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提升跨境创新资源的整合能力,并在区域制度演进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提升整体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
第二,战略型竞争者国家(越南、印尼)需积极推进产业链本地化和高附加值环节布局,利用制度性谈判成果强化市场准入能力,建立更稳定的产业链协作机制,推动产业从加工制造向自主研发与设计转型。首先,建立高附加值导向的产业激励机制,利用政策性引导资金和制造业再投资优惠政策,推动外资企业在当地设立研发中心与设计部门,实现技术密集环节的本土化嵌入,逐步向价值链高端迈进。其次,优化制度环境,强化与全球主流经济体(如OECD、WTO等)兼容的原产地认证体系和环保标准,提升在全球贸易和投资协议中的合规能力与适应性,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最后,深化多边产业互嵌机制,联合推进智能制造、新能源装备等高潜力领域的投资合作,从而打破现有的路径依赖,增强自主主导能力,实现产业链的高质量升级。
第三,犹疑型过渡者国家(菲律宾、泰国)需明确产业升级方向与政策支持体系,强化制度适应能力建设,帮助本地企业提升参与全球价值链的能力,降低路径不确定性风险。首先,制定中长期产业战略,重点明确数字制造、生物经济等高技术领域的发展路径,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从而对产业升级提供清晰指引。其次,提升中小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参与能力,政府应通过建设数字供应链平台、推出合规标准扶持政策等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与外资及跨国企业的垂直协作,打通内外连接节点,进而增强本土企业的全球竞争力。最后,建立中泰、中菲多边政策对话机制,定期与中国开展政策磋商,强化在关税协调、原产地规则、出口监管等领域的联动机制,提高政策应变能力和应对外部挑战的灵活性。
第四,边缘化国家(文莱、柬埔寨、缅甸、老挝)则应聚焦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发展本地制造能力,积极融入区域价值链合作体系,防止在全球价值链重组背景下的边缘化趋势。首先,重点发展本地配套和基础制造能力,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基础产业(如纺织、轻工、农产品加工)的现代化改造,建设区域级产业园区和物流枢纽,以增强这些国家承接全球产业链的能力。其次,推动产业协作“带扶一体”机制,积极与中国及东盟核心经济体共建“协作园区”,促进本地企业深度嵌入跨国产业链,实现技术扩散,提升本地产业的技术水平和附加值。最后,强化区域人力资本和制度支援机制,建立联合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制度合规支持,降低其进入全球价值链的门槛。
综上,东盟国家在全球贸易重构背景下需坚持差异化治理路径,以制度协同带动产业升级,以产业发展支撑制度创新,最终提升整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竞争地位与经济韧性。
来源:《印度洋经济体研究》2025年第4期